作者:高广昊律师 · 天津瀚洋(津南)律师事务所 · 2026-09-08
经常有当事人来咨询:"高律师,我想离婚,但对方不同意,是不是第一次起诉法院一定不判离?要等半年才能再起诉?"
这个说法流传很广,但它不是法律规定,只是大多数案件的结果。第一次起诉能不能离掉,关键看你能不能证明"夫妻感情确已破裂"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,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也就是说,法律从来没有"第一次起诉不判离"的规定。只是在司法实践中,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,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,法院出于维护家庭稳定的考虑,往往给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——也就是说,只要你能证明这些情形存在,第一次起诉就会判离: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离婚官司打的是证据。高律师通常会建议当事人从以下几个方向收集:
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,而你又坚决要离,法律给了一条明确的路径:
也就是说,第一次判不离后,你要做的不是等6个月就急着再起诉,而是开始固定分居证据:搬出去住、签租房合同、保留水电费、在聊天中明确告知对方"我们已经分居"。满一年后第二次起诉,法院就应当判离,不再需要证明其他感情破裂情形。
如果你正在经历离婚困扰,不确定自己的情况第一次能不能离掉、需要准备哪些证据,欢迎电话或微信联系 131-1606-0502,高律师帮你分析具体方案。